关于中性包装和定牌问题
a.中性包装
指商品和内外包装上均无生产国别和生产厂商名称。这种中性包装的做法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方式,在买方的要求下,可酌情采用。对于我国和其他国家订有出口配额协定的商品,则应从严掌握,因为万一发生进口商将商品转口至有关配额国,将对我国产生不利影响。出口商千万不能因图一己之利而损害国家的声誉和利益。
b.定牌
指卖方按买方的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和牌号,称之为定牌生产。在国际或国内贸易中。 有许多大百货商店、超级市场和专业商店,在其经营的商品中,有一部分商品使用该店专有的商标和牌名,这部分商品即是由商店要求有关厂商定牌生产的。
在国际贸易中,定牌商品有的在其定牌商标下标明产地,有的则不标明产地和生产厂商。后一种做法,称为定牌中性。
我国目前接受外商定牌的出口产品很多,大部分均标明“中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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